信件内容 | |
---|---|
提交人 | 贺** |
信件标题 | 农村如何办理房产证 |
提交时间 | 2014-05-31 |
信件内容 | 您好,领导!
我家是中山涧的,前年时我家在黄河畔买了一块地基,有三间平房(危房),这块地基好像有个危房准建手续,我们买来后将三间平房拆后,修成了二层楼房,当时修时由于准建手续为一层的,还有超建了几米,交了罚款,我想咨询下如何办理房产证 |
答复内容 | |
---|---|
答复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14-06-04 |
答复内容 | 贺先生:
你好!你所咨询的关于农村如何办理房产证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此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83条规定,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为:(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五)申请登记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七)其他必要材料。 具体事宜可到靖边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房管所业务窗口咨询办理,咨询电话 4629146 靖边县房产管理所 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6月4日 |
Copyright©2005-2017 www.jingbi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6108240004 邮件:4643100@163.com
建设管理:靖边县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电话:0912-4848111 4848222)
ICP备案编号: 陕ICP备05009712号-1 陕公安网备 61082402000113号
主办:靖边县人民政府 承办: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912-4643100)
办公地址:靖边县统万路中段县政府大楼32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