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
提交人 | 武** |
信件标题 | 物业收取装修押金合理吗 |
提交时间 | 2019-04-02 |
信件内容 | 2017年8月,靖边县君泽豪庭物业,收取了我家2000元装修押金,直到现在还没有退还,期间我们和物业多次催要,可物业总是找各种借口不退给我们,请问领导,这个事有人管吗? |
答复内容 | |
---|---|
答复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答复时间 | 2019-04-09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一条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具体操作时通过与业主签订协议,以收取一定的保证金的方式来约定装修行为,以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因君泽豪庭小区采用地暖取暖,合同约定小区业主入住装修后、过一个采暖季可申请退款,物业在接到申请后,由工程人员验房后、若装修无违规行为(集中退还为7个工作日内)即可退款,请您及时联系物业公司。 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9日 |
Copyright©2005-2017 www.jingbi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6108240004 邮件:4643100@163.com
建设管理:靖边县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电话:0912-4848111 4848222)
ICP备案编号: 陕ICP备05009712号-1 陕公安网备 61082402000113号
主办:靖边县人民政府 承办: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912-4643100)
办公地址:靖边县统万路中段县政府大楼32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