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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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魏** |
信件标题 | 办理慢性病证 |
提交时间 | 2015-04-08 |
信件内容 | 你好: 我母亲因患癫痫病三年有余,前些年对咱们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不太清楚,直至前段时间才知我母亲这种情况可以办理慢性病证,我现在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 第一:如何办理慢性病证,因为我母亲患的是癫痫病,在实际检查中不需要住院治疗,所以就没有住院病历,但是前去咱县合疗咨询时说需要住院病历,所以我不知如何是好。 第二:办理后能最多报销多少医药费. |
答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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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县卫生健康局 |
答复时间 | 2015-04-15 |
答复内容 | 市民朋友你好: 办理慢性病有两种方式:第一:提供两年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完整住院病历复印件和诊断证明,可直接到县合疗办认定申请。第二:无相关病种住院病历、定性检查单,本人或家属需到县合作医疗办登记备案提供联系方式拟定鉴定时间。鉴定工作每月举行1次,由我办组织县新农合慢性病签定专家组(靖边县人民医院)对个人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鉴定、确认。申请慢性病有效期为办本之日起到下年度12月31日止(有效期两年),由市合疗办抽查核定后,我办审批确认并发给慢性病病历(含续参合患者)。续参合患者慢性病病历到期后需持旧本于当年12月份到县合疗办申请下年度慢性病,逾期不予办理;申请鉴定可由本人,也可委托家属或乡镇卫生院合疗专干代办。癫痫属二类慢性病,一年封顶报付2000元。市内公立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的患者持慢性病病历实行直通车报付;市外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需提供慢性病病历、医保副联、清单(医保副联中有费用明细可不再提供清单)、医保卡、患者身份证到县合疗办按季度报销,报销时,病历、处方、发票、补助凭证须完全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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