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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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李** |
信件标题 | 关于打印户口本收费问题 |
提交时间 | 2017-04-14 |
信件内容 | 领导,你好。 本人最近因户口本损毁,前往宁条梁镇派出所户籍处打印户口本,户籍干警要求我交6元费用,对此本人有两个疑点:1.户口簿页面上显示着很大的“免费”字样,为什么还要收费?2.本人付款后要求干警开据发票,该干警冷笑一声,既没给我开据任何票据,也没解释为什么不开票据,我想咨询的是为什么户口簿上显示免费,根据什么收费?有无法律政策依据?如有相关规定,为什么不开相关票据?6元虽然不多,但也要让老百姓付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希望领导给予满意答复,谢谢。 |
答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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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县公安局 |
答复时间 | 2017-04-20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靖边县公安局现回复如下: 一、户口本页面显示着很大的“免费字样”,为什么还要收费的问题。靖边县公安局宁条梁派出所现用户口本由县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直接发放,户口本分两种,一种页面印有“免费”字样,用于初次申领户口本的群众,是免费打印发放的。另一种无“免费”字样,用于居民丢失、损坏补办业务,根据陕价费调发【1996】48号文件,工本费6元/本。您当时办理的业务是户口本损毁补办业务,根据要求需收取工本费6元/本。由于当时收费户口本已用完,我所户籍员为方便群众,就用免费户口本代替,造成群众误会。 二、未开发票的问题。关于户口本收费开发票的问题,靖边县公安局之前已与靖边县财政局协调,由于我县正规财政发票最小面额为10元,而户口本收费标准为6元/本,所以长期以来全县各派出所无户口本6元专用定额发票。现在户籍部门通过县局财务部门与县财政局正在协调户口本收费发票的问题。 靖边县公安局 2017年0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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