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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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肖** |
信件标题 | 家庭用车停到主车道外道牙上是否违章 |
提交时间 | 2019-07-11 |
信件内容 | 交通警察大队:
今日我到新区政务中心办事,怕交警贴条将车停车主车道外道牙上,请问是违停了吗,竟然给我还贴条,请解惑,谢谢! |
答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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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县公安局 |
答复时间 | 2019-07-16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靖边县公安局回复如下: 由于您的停车位置占用了行人通行道以及盲道,影响了行人通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能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所以机动车占压盲道,是按违章停车来处罚,处100元罚款。同时温馨提醒您新区政务中心提供了专门的停车场,请您遵守规则、按规定停放车辆。 如有咨询的问题仍不清楚,请拨打电话0912-4620531。 靖边县公安局 2019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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