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办发〔2021〕6号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新桥农场: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新建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调整了各栏目,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更新时限。现就做好新版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站建设总体情况

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是县镇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和综合服务的核心阵地,它既是展示我县整体形象的窗口,又是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近年来,我县政府网站不断健全机制,连续多年获得“中国政府网站优秀奖”荣誉。县政府网站始终走在全市全省全国前列。然而随着新形势的发展,中省市对于网站管理和信息公开日趋标准化、规范化,问责力度逐渐加大,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努力践行网上群众路线,以高度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做好网站维护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第一时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重要政务信息。

二、落实目标任务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靖边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协同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要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同时至少安排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保障工作,落实政府网站责任栏目信息按时更新和发布任务。

(二)严格时限要求。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的要求,我办对县政府网站责任栏目,确定了更新时限,各单位要按照分配给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管理平台,分级分类按时限要求做好相应栏目信息报送、更新。新闻动态类内容要求在信息生成当日在线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每年至少更新校对一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每年1月31日前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各类信息在信息生成后3至5个工作日内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类信息按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

(三)提高信息质量。要保证所提供、发布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属性和保密审查,并对本单位责任栏目更新情况进行监测,对政治表述错误或不当的单位要即知即改、杜绝重犯,其他单位要引以为戒、防患未然。对于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申请归并或关停,不断提高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的质量。

三、建立健全保障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张家畔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新桥农场要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加强政府网站的信息安全保护,对产生重大影响的,县政府将根据《政府网站维护责任书》有关规定对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和约谈。请各单位报备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如有人员变动,须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进行人员更新备案。

(二)完善运行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加强审核,保证上网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信息发布需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信息发布员录入,要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规定,杜绝出现因保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

(三)加强监督考核。县政府办将根据《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靖政办发〔2017〕15号),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信息保障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按季度进行通报,每年进行考核评估。对信息保障责任单位工作不重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人员变更后工作交接不到位,不主动及时报送、发布信息内容,导致网站信息保障不到位,造成县政府网站被判定为不合格或者单项指标被扣分,被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办公厅(室)通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对未落实网上信息发布相关规定,造成发布信息失实、文稿质量低下或涉密信息上网等被上级相关部门追责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靖边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任务分解表.docx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