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民政局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靖边县民政局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民政工作法规、规章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的监督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士官)和军队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6、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生产自救;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协同有关部门接收和分配援助、捐赠的救灾款物。
7、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建设。
8、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开展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及村(居)务公开工作。
  9、主管社区建设工作,负责社区工作及社区建设方针、政策的贯彻与实施。
  10、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
  11、主管地名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县乡以下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名称及其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12、负责勘界工作,承办边界争议调处事务。
  13、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和福利生产企业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做好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14、负责殡葬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5、配合公安等部门搞好城市游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工作。
  16、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统计和民政科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是我县民政事业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县“两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创制为动力,着力推动民政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民政事业科学统筹发展,为建设幸福靖边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的要求,在经济建设中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在政治建设中加强和规范社区建设,在文化建设中全面贯彻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在社会建设中改善和创新社会管理方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改善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一)全力做好救灾工作
完善减灾救灾管理机制。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决策和运行机制,提升减灾救灾工作整体合力。加大灾后救助工作力度,建立受灾群众花名册,制定救助方案,并全面推行使用“受灾群众临时救助证”,完善县、乡、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推行自然灾害救助评估工作,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等工作。着力搞好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工作。加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强化应急通讯装备、救灾办公设备等技术装备,着力推进防灾减灾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开工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并投入使用。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保证每个村有1名灾害信息员,并开展1次信息员培训,提高灾情采集与传输能力。大力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确保救灾款物使用规范,严格按照《救灾三联单》发放救灾款物。
(二)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
城市低保要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细化低保范围,提升保障水平。低保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政策,规范程序,深入低保对象家中,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准确评定低保对象。对现有的保障对象进行全面清查,取消超出保障线的对象,并书面告知不予保障原因,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予以保障。
农村低保要按照本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张榜公示、乡镇复核审定、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20元的困难群众以户全部纳入低保,按照月人均补助165元、145元、105元三个标准予以保障。
(三)进一步提高五保敬老工作水平
严格按照集中供养五保对象5200元/年/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4700元/年/人的供养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供养金,做好五保户入院供养和敬老院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县政府承诺2013年办好的10件民生实事中的第八件就是确保东坑敬老院投入使用,年底前入住率达到60%以上,县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完成敬老院零星工程建设,完善设施设备,落实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经费等保障政策,确保按时入住。
(四)全面改善医疗救助工作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的各项制度,将定点医疗机构逐步扩大到乡镇卫生院,开展门诊、医后和参合参险救助。要与定点医院和药房签订协议,落实责任,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救助。对新签订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服务工作,修订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核实基础信息,待省市应用软件出台后,一次性对接成功。
(五)大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法开展全县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完成“中国社区”统一标识设置工作。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落实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年度任务,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强化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继续开展社区示范建设活动,按照标准进行改建扩建。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调研, 做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继续抓好难点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每个乡镇80%以上的村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力争年内启动建设靖边县社区服务中心。
(六)不断提升双拥优抚工作水平
一要成立县双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在5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任务。二要加强优抚数据和优抚资金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实行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力争从第2季度开始,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按月通过银行或信用社打卡发放。要利用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分清类别、查实人数,积极与财政部门和银行协调,理顺社会化发放渠道,确保社会化发放工作顺利进行。三要完成零散烈士墓和零散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任务,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制定迁建或维修改造方案、与烈士家属签订协议,做好工程预算、施工组织、审计验收、健全档案等工作,在10月底前必须完成维修改造任务的80%以上。四要继续做好新旧安置制度过渡时期的政策衔接工作,处理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的遗留问题。五要协调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现民政部门、退役士兵和承训机构无缝对接,确保有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加免费教育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六要积极做好复退军人的稳控工作,发现苗头,果断处理。七要启动建设靖边县优抚医院。
(七)继续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加快建设县级综合福利中心。在城市重点加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农村着力推进以“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为主要模式的互助幸福院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兴办或者运营公益性养老机构。完善社会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已建成的爱心老年公寓要尽快投入使用,年底前入住率达到60%以上。
孤儿救助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孤残儿童救助保护力度,及时足额发放生活保障金。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孤儿档案,理顺孤儿收养程序,完善孤儿收养办法。与散居孤儿监护人签订协议,加强监督检查。救助站要切实加强集中供养孤儿的日常生活照顾、健康卫生检查、学习教育培养等工作。继续开展“蓝天计划”、“重生行动”,使更多残疾儿童通过专项活动实现康复。
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一要转变登记、管理、年检的工作方法。经常深入新社会组织,调查了解日常工作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变重管理轻服务为管理、服务并重,变等待上门年检为下去现场年检,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提高日常管理水平和年检质量。二要继续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的宣传和申报工作。用足、用活政策,按照资助的类别和要求,主动上门考察,争取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更多的纳入项目支持的范围。三要积极启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积极争取经费,组织评估专家,有计划地开展等级评估工作。四要继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任务。
区划地名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撤县改市工作任务,要积极主动协调上级民政部门尽快开展调研论证和上报工作,确保年内完成撤县改市。同时,要继续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完成边界线联检任务,健全边界纠纷调处机制,落实界线附近地区定期走访、联谊互访、纠纷排查、应急处理、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边界纠纷的预防、排查,切实维护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完成地名数据的录入工作,做好地名网站维护管理,及时更新信息。要对新增道路和受损毁的道路标牌及时给予更换,启动乡镇街道路牌的设标工作。做好国家历史名城名镇申报工作。加强对地名文化遗产整理、宣传和保护。启动居民牌设置工作。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要继续加大力度,加强救助站的日常管理,在救助对象上,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在救助方式上,变自愿救助为主动救助。公布24小时救助服务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定时上街巡查,特别注意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做到“应救尽救、不漏一人”。
婚姻登记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严禁出具虚假证明。要实行无节假日值班制度,重要节日还要加班加点,为民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要加强婚姻文化宣传,促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
殡葬改革工作要加快公益性公墓和殡葬服务中心的建设步伐,尽快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积极协调,争取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
三、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基本情况表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在职人数固定资产(元)
县民政局机关(包括低保办)行政机关全额拨款26536765.60
四、2013年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13年部门收入预算196.55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
2013年全年支出预算19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55万元, 是根据基础信息数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按单位2012年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离退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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