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上级下达靖边县2018年省级第三批财政扶贫资金54万元,按照相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万元。
二、分配原则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0%用于产业发展。
2、2018年所退出的贫困村必须建立互助资金,且规模不低于50万元,已建立的互助协会规模不足50万元的,逐步补齐。
三、资金分配结果(见附表)
附表:2018年互助资金项目计划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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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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