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位于张家畔镇民生路北侧六小巷口以及长城路南延伸段王锦旺、张满意、王俊梅、王世贤、王喜林、王保财、王世雄、王斌、贺俊萍、曹振秀、张怀清、马春梅、牛亚龙、牛广福、王世瑞、牛振文、王世宁、王世刚、王玉东、贾志礼、王世杰、韩占珍共22户违法建设彩钢房、彩钢棚案件,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核查,你等22户建设的彩钢房、彩钢棚,未经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局认为你等22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内容,经本局研究,拟对你等22户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

  因部分违建户主拒绝接收本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等22户有权自本告知书公告之日起7日内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公告在靖边县电视台和靖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公布。

  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联系地址:靖边县北大街117号

  联系人:钟浩

  联系电话:13571234321

  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