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将靖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4年度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网址为:http://www.snaic.gov.cn/,对2014年度各种信息进行年报公示:打开网址进入页面→网上办事大厅→内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对应的年报系统。如有股权、法定代表人、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前置审批事项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20日内将变更内容进行公示:打开网址进入页面→网上办事大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信息公示填写。

  (2)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3)如不依法公示相关信息,或在公示信息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对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对不予配合核查情节严重的企业,您的企业将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咨询电话:0912-4618552

  附:年报公示网站:

  陕西省工商局门户网:http://www.snaic.gov.cn/

  

靖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