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收费投诉举报受理等有关事项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社会组织收费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对象

涉嫌违法违规收费的靖边县区域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社会组织

二、受理举报范围

1.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以各种名义违规收费,增加会员企业负担的

3.会费标准未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4.依托政府部门、利用垄断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强制培训、阻碍退会、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的

5.行业协会商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单独制定会费标准收费,或向同一家会员企业重复收取会费的

6.利用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利用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违规向企业收费的

7.强制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及出国考察的

8.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评选前后直接或变相收取各种相关费用行为的

9.强制会员赞助、捐赠、订购相关产品或刊物的

10.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等为名向会员收取会费以外的费用的

11.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劳务费的

12.收取会费不开具会费票据,或会费以外的其他收入违规使用会费票据的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

三、受理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912-46235650912-4623160

2.举报邮箱:171290419@qq.com

3.举报地址: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1号楼民政局3303办公室(邮编:718500

四、查处结果运用

1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现全县社会组织违规涉企收费线索的,可通过电话、邮箱、面谈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举报需提供相关证据、联系方式等,并对证据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受理机关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个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2投诉举报内容经审核不属于靖边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管辖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举报人,向所管辖部门反映。

3社会组织确有违规收费情形的,经查实且拒不按照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整改的,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纳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并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购买服务等事项关联挂钩。

4社会组织因违规收费纳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的,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整改要求的,经申请可移出异常名录。

靖边县民政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