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第二批靖边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在稳就业工作中突出作用,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确保全县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根据《榆林市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榆政财建〔2020〕40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靖边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及类别

用于支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优先扶持工业企业,在复工复产以及用工等稳岗方面的支出。通过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鼓励企业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支出。按照“普惠、均衡”的原则,企业只能享受以下其中一项补助,不可重复享受补助。2020年和2021年已经享受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企业,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1、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裁员企业复工复产和复工人数情况,老员工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助,新招员工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履行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按照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助,新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履行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助。鉴于奖补资金有限,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

2、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裁员的企业,对其生产经营场地一年的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20%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企业自主申报奖补资金。县人社部门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受理奖补资金申请,申请受理时间为1周。企业向县人社部门申请奖补资金时,提供县市场监管局或县工业商贸局出具的企业经营状况证明,包括企业注册日期、企业征信报告、营业执照、经营规模、开户银行账户等信息,并提供工伤保险缴费票据、劳动用工合同、完税证明、工资花名表(或银行对账单)、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后,在一定时限内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三、其他要求

对于出现社会信用缺失、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保问题、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不配合政府工作等负面问题的企业,一票否决。

联系人:彭军县政府办公楼518室

联系电话:0912-4643323

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