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同意陕西省峰途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和《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榆政财会发〔2017〕9号)的规定,同意陕西省峰途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现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陕西省峰途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王峰

三、业务负责人:王峰

四、办公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统万路南侧161号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地址: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事务审批服务股

邮编:718500

联系电话:0912-4846026

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6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