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2023年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根据榆林市水利局《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有关工作的通知》 (榆政水函〔2023〕124号)文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与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现将我县386座中型以上淤地坝防汛“三个责任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靖边县淤地坝“三个责任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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