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靖边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靖边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总局、省、市局决策部署,全面对标先进,奋力追赶超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征税,为靖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3年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宣传

靖边县税务局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认真领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结合税务部门职责及上级各类工作部署要求,将其切实贯彻到依法治税的过程中。通过党委会、各党支部、党委理论中心组每月线下学习以及组织全员利用学习兴税平台等线上方式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推进法治实践的能力。

靖边县税务局将始终坚持通过每周学习例会观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常怀廉洁之心,依法用权,秉公履职,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二)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靖边县税务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民主讨论,集体决定。对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职工意见,与不同意见者充分沟通,解释说明达成一致。同时,听取本单位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在民主的基础上经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在重要人事推荐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坚持依法集体决策。2023年共召开党委会议31次、局长办公会议10次、局务会议9次,主要研究了“三重一大”、人事调整、业务工作等事项。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第一,关于行政许可方面,简化办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公告》的要求,“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等5个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只保留“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2023年共审批132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在规定承诺办结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时限,并确保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结“零超时”。根据公告实施规范的要求,向社会公布许可条件、申请资料、审批程序等内容,并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适时优化调整实施规范。对已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未发现应放未放、放而未管、服务不到位的现象,也不存在自行设立行政审批事项等情况。

第二,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涉税事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靖边县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全面对“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需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等12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事项的负担,缩短办理时限,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幸福感。

第三,在税务监管等方面,联合激励惩戒。通过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推动诚信纳税,扩大信用评价影响。认真落实好信用激励惩戒措施,对A级的纳税人提供多项激励措施,例如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量,连续3年评为A级的纳税人可享受业务快速办理服务(即绿色通道)。同时,对D级的纳税人采取多项惩戒措施,严格限制发票供应,并限制享受纳税优惠政策等。同时,将信用等级评定公布,与银行等部门联合激励惩戒。

(四)严格规范税务行政执法

第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陕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规定,结合税务部门工作职责和单位工作实际,明确公示不予处罚事项。从严从细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积极推广“首违不罚”。通过推行非强制性执法行为,彰显税收执法的新温度和税收监管的新力度。

第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对事前、事中、事后要求公示的33个事项内容按时更新、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提升税务执法透明度;为税务分局(所)的执法人员各调整增配1台执法记录仪,用于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并在税务强制执行等执法环节中全过程录像;明确审核标准,对行政处罚依据、裁量基准等进行严格审查,对罚款数额较大、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税收强制执行事项等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第三,对规范性文件按时进行清理。严格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执行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不断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今年共配合完成市局关于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和县营商办关于与《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一次,均未发现不符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强化日常执法监督、整改。2023年共接收市局推送发首违不罚疑点数据120条,问题核实成立并整改的共8条,通过执法过错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剖析原因,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确保能改即改,进一步降低税收执法潜在风险,促使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2023年针对税收执法过错行为共追责8人,通过实行执法责任制强化税收执法人员的责任,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对规范执法行为,推进税收法制化,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需进一步增强,税务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更新快,对税收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还要充分利用下班时间集中学习,精力不足。还有部分人员在处理涉税业务时,凭经验办事,没有及时准确对照纳税服务规范要求,没有依据最新涉税法律法规规定办事,需系统学习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来解决税收问题。

三、2024年工作计划

第一,加强税法宣传,提高实际宣传效果。在税收宣传中以税法宣传教育为重点,精心组织策划、认真推动落实,尽量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例如税法宣传进校园、进社区并组织税法知识竞赛或将税法知识以表格、图片的形式方便纳税人更深入的学习了解税收知识,为学法、用法和守法创造条件。同时,也有利于纳税人监督税务部门的执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第二,强化税源管理,抓好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做好重点税源企业调查分析工作,做好税收收入预测。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和新增税源的跟踪管理,抓早、抓实、抓紧组织收入工作。努力完成全年收入计划任务。严格执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对所有欠缴税费纳税人进行催缴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加强重点行业欠缴税费清理,坚持不懈清理欠税。

第三,坚持不懈优化执法方式和纳税服务。严格执行《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持续推广“首违不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根据纳税人办税规律和数量,合理调配办税窗口和办税资源,提高办税效率,优化整合导税服务资源,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同时,开展多样化行政执法培训,持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

第四,强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的落实,除规定范围内需要上会研究的事项外,牵扯到多个部门需要共同负责的涉税事项由法制主动协调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各自职责分工,有效避免推诿扯皮现象。

第五,加强法治培训宣传,将法治培训纳入年度日常培训预算中,定期开展全员培训,尤其是开展好每年的“八五”普法工作。重点结合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有关要求,加强涉外法规学习,规范税务干部执法行为,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同时,积极对接县政法委等职能部门,争取创建各类相关荣誉。

第六,加强对日常行政处罚的督查,每季度全面抽查所有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数据,重点比对是否存在同一违法行为同一情形但处罚不一致。对存在明显且严重的人为过错,要启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从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第七,强化“三项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一是执法音像记录,规定的8种情形必须全程记录,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中存在未记录的加重追究;二是行政执法公示。每季度对各部门应公示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后积极应用“四单一书”。三是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这个基本上不常见,但可预见的就是税收强制会增多,会增强这方面的法制审核。

第八,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强化党建与业务的融合,持续完善“小蜜蜂驿站”,将社区作为政策宣讲的新阵地。在各党支部与企业等外部门的党建联学等活动中增加最新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辅导;二是让“税务管家”行动起来,要求各管家每月至少走访2户企业并健全完善服务台账,带动“政策找人”和“政策入企”,实现更加有效的精准推送和服务直达。三是加大落实检查督促,减税办每月至少抽取一次数据,查验是否存在应享未享或违规享受。四是不等不靠,一有新下发的政策,立即组织培训并印制宣传学习资料。 四是紧紧抓住

第九,税务管家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管家评价考核机制,每半年对所有的税务管家进行考核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对考核处于后三名的税务管家所在分局(所)予以相应扣分;二是将税务管家纳入各分局(所)的涉税咨询争议调解团队,一方面可及时有效了解掌握纳税人诉求,另一方面对就地化解矛盾有一定帮助。

国家税务总局靖边县税务局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