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民事调解连续三年居全市第一

    靖边报讯  近日,全市法院2008年度民事案件调撤率评比揭晓,县法院以87%的调撤率名列榜首,这是该院从2006年起连续三年民事调解居全市第一。
    近年来,县法院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光荣传统,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民事调解工作机制,采用简便易行、就地调处的方式,解决了大量民事案件和农村矛盾纠纷,使调解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调解水平逐年上升,取得了显著成效。从2006年起,该院民事案件调撤率均达到85%以上,实现了“调解无反悔、矛盾无激化、案件无上访、审限无超期、程序无违法、案件无错误”的目标,受到了省市法院的表彰奖励,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舒温  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