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医疗保障局推进集采药品落地实施,积极构建清廉医院

近期,靖边县医疗保障局对全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近年来中省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展开全面核查,进一步推进集采药品在我县落地执行,从源头上治理药品流通销售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医生乱开药品的现象,让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积极构建清廉医院。

一是加强管理,全面开展药品集采专项核查。县医保局安排各医疗机构进行了对照自查,并于4月份组织专项核查工作组对全县3家县级公立医院和25家基层卫生院药品集采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实地核查,全面了解掌握了全县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采执行情况。于5月22日召开了全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核查处置工作推进会议,邀请县卫健局共同安排。集中学习了中省组织药品集采相关政策,通报了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重点安排了集中带量采购核查处置和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好药品集采和使用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标对表,认真落实整改。同时切实履行好“以镇代村”药品集采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村卫生室集采药品的报量、配送、使用、宣传各个环节的指导,打通基层群众使用质优价廉集采药品“最后一公里”。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完善内部考核,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否则将在医保各项考核中予以惩戒。

二是强化措施,推进医疗机构加大集采力度。根据核查情况,县医保局对全县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近年来中省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价和通报,并对执行药品集采政策较差的5家卫生院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被约谈医疗机构积极落实落地集采有关政策,全方位做好核查处置和问题整改工作,县医保将进行“回头看”,督促医疗机构整改到位。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完善内部考核,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推进药品集采政策落地见效。

三是全面考核,促进药品企业提高配送能力。在对公立医疗机构检查的同时,县医保局对药品集采配送企业2022年度配送工作进行了考核,将结果进行了通报。对配送不力的2家药品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其进行了约谈。要求配送企业切实加强药品集采政策执行力度,进一步提高药品配备、储存条件,强化配送能力。若在配送活动中出现临床用药短缺影响患者治疗,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上报市医保局建议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并取消在我县配送资格。通过有力措施,确保集采药品按时配送到位,保障医疗机构正常用药。

下一步,靖边县医疗保障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不断推进药品集采工作规范化,提升医疗机构药品集采和使用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就医购药”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在全县大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