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三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三周年之际,为深入总结《条例》落实经验,充分展现治欠工作和监察执法实效,着力彰显执法为民情怀,营造“尊重劳动,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5月25日,县人社局在标准化创业中心召开《条例》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高占峰同志做了以“用好《条例》、遵守法律、维护权益、促进和谐”为主题的发言,倡议用人单位要增强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倡议农民工要学法、懂法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权。仪式结束后,参会企业和农民工代表来到《条例》宣传展板前,认真聆听劳动保障监察员详细解读“用人单位四个必须做到”、“农民工四个注意事项”。启动仪式现场,向农民工代表及过往群众散发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发放宣传玻璃杯、脸盆、围裙、一次性纸杯各100余个。

25日下午,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杨霄通过“靖边县人社局公众服务平台”、“靖边融媒”等网络直播平台,在线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主要内容,让用人单位了解和知道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应承担的的法定义务和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让农民工知道自己被欠薪后如何投诉,怎样理性维权。

26日至29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组成宣传小分队深入建设项目施工企业,送法上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彩页和宣传品、培训企业管理人员解答农民工疑问,向农民工告知举报投诉途径和受理方式。现场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切实将法律法规宣传到用人企业,宣传给务工的农民工。

针对我县经开区入园企业多,用工数量大的现状。5月29日,县人社局和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入园的13家企业30余人,在经开区召开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座谈培训会。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围绕《条例》的主要内容,并结合《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合规指导手册》要求,做了培训宣讲。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人社局副局长张军同志在会上要求参会的项目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补齐八项制度建设中的短板,全力做好隐患排查和矛盾化解工作。

今后,靖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坚持“边检查、边宣传”“边执法、边普法”的工作思路,在抓好项目企业监管的同时,通过宣传引导,不断提高企业依法用工的自觉性,努力引导企业从“要我规范”向“我要规范”转变,促进企业良性发展。使“不能欠、不敢欠、不想欠”的理念家喻户晓,让尊重劳动、崇尚法治、依法维权的意识深入人心,进一步构建我县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助力我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