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靖边县副县长出庭应诉

行政应诉工作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行政机关负责人是落实依法行政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头羊”。

近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某医院不服县卫生健康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和靖边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一案。靖边县政府副县长谢红静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靖边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薛向东代表县卫生健康局出庭应诉。

庭审中谢红静配合法庭进行调查询问、认真听取当事人的答辩意见,并针对案件情况发表最后陈述意见,以实际行动落实法律义务,带动各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良好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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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23年4月25日,靖边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意见》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适用案件的范围,规定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环境资源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或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有效推动行政应诉案件从“告官难见官”向“告官必见官”转变。同时,《意见》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做好庭前应诉准备,全面掌握被诉行政行为情况,主动参与庭审发言,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积极协助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调解、协调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意见》出台后,靖边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上升,“告官能见官”呈现常态化趋势,充分展现出县政府及各部门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积极态度,既实现了群众“告官能见官”的立法主旨,也使各行政机关负责人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本单位执法活动存在的问题,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和改进执法方式,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