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住房保障对象摸底调查工作全面展开

  为切实做好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分配工作,科学构建“十二五”期间符合靖边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靖边县已于9月份全面展开住房保障对象摸底调查工作。  

  按照规定,靖边县住房保障对象包括四类人员:一是具有张家畔镇城镇户籍无房户或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人均年收入低于20000元的住房困难家庭。二是大专院校毕业后就业不满5年的无房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三是非靖边县城镇户籍,但在靖边县劳动关系稳定,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完备手续的外来务工无房人员。四是农村居民进城居住的家庭。

  摸底工作预计9月30日结束,在为期一个月的调查中,工作人员将对城市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工作人员住房困难对象和农村居民进城居住的家庭进行全面调查登记。调查工作采取个人自行申报,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和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的办法进行。各审核部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采取审查申报材料和入户调查两种方式进行,经审核同意并统计后,报县住房改革保障办公室统一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