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墩界镇位于靖边县城北40公里处,毛乌素沙漠南缘,西、北与内蒙乌审旗相接。全镇总土地面积28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7.6万亩,荒沙、林草地35.6万亩。下辖7个行政村,64个村民小组,3123户,11280人。全镇有党委1个,支部8个。境内有世界唯一现存的匈奴文化遗址——大夏国都统万城遗址以及生长百余株被誉为“绿色文物”的千年古柳——神树涧和原生态圪洞河大峡谷,是农旅融合发展大镇。
2024年,红墩界镇全年开工重点项目36个,完成年度投资30多亿元,获评全县重大项目保障先进单位。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全镇农作物播种面积7.6万亩,生猪存栏1.1万头,牛存栏3400头,羊子存栏12万只,村集体经济全面突破10万元,最高达100万元;探索搭建“村企共建”合作平台,实现企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增收、村民致富三方共赢,同步完成1.9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玉米制种年产能提升至1万吨,成功举办全市农业现场会及红墩界镇第二届乡村采摘节。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新建道路41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474套,建成垃圾转运点12个,完成改厕662座,获评"四好农村路"先进集体。社会治理成效突出,依托五级五长机制化解矛盾纠纷86起,12345热线办结率100%,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
2025年,红墩界镇高质量发展规划锚定六大战略方向:经济振兴方面,聚焦项目服务优化,壮大制种玉米、小白杏等特色产业,加速文旅融合发展,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民生保障层面,推进"四好农村路"绿化工程,建设经济林示范区,构建河湖林田立体化监管体系,健全防返贫动态预警机制;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实施农网升级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文明乡风塑造方面,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创新"红黑榜+积分制"管理模式,修订村规民约破除陈规陋习;基层治理创新方面,推行"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运用"五心"工作法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政府效能提升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队伍建设,狠抓作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护航绿美乡镇建设。
山水万程行则至,重任千钧再奋蹄。2025年,红墩界镇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锚定全县“1365”发展战略,紧扣“党建强镇、产业富镇、生态立镇、乡风塑镇、治理靓镇”战略目标,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统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入推进乡村建设,持续抓项目、招企业、惠民生、守底线,团结带领全镇干部群众,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确保“十四五”各项任务圆满收官,奋力谱写红墩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红墩界镇设置4个内设机构,1个综合行政执法队,4个事业单位,其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责如下:
( 一 )内设机构
1.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要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2.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网络安全、人大、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人武工作,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主要承担统筹落实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供水供电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自然资源规划、 镇村规划、宅基地报批、危房改造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动植物防疫、统计、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村级、村集体经 济财务、账务监督管理工作。
3.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矛盾排查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来自12345市民热线、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
4.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检查巡查、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气象、地震、地质灾害 监测预警、灾情报送、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等工作。
(二)执法队伍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建制。主要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县级专业执法机构协调配合机制。
(三)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科级建制。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其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拥军优抚工作、退役军人事务以及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
2.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负责宣传贯彻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协助开展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老龄事务、医疗保障、民族宗教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等事务性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障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
3.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不定级别。宣传贯彻镇村建设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镇村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开展镇村规划建设、特色小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以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隐患点监测等工作。负责开展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群众文化活动和文化旅游综合协调工作,推动乡村文化建设。
4.产业服务中心,不定级别。负责宣传贯彻产业政策,提出产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为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个体民营经济提供综合服务,协助开展产业融合发展等工作。开展产业推广、培育、培训等服务工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协调服务招商引资和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产业信息数据统计等有关工作。
(四)联系电话:0912-497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