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宁条梁镇
宁条梁镇简介

宁条梁镇位于靖边县城西45公里处,总土地面积288平方公里,南黄土沟壑,北大漠风光,中一马平川,区位优势明显,307国道穿境而过,青银高速、太中铁路横贯东西,全镇辖9个行政村,1个社区,6448户21901人。有耕地14万亩,其中水浇地6.2万亩,高标准农田2.53万亩,旱作农业推广面积1.35万亩。宁条梁镇党委下辖党支部12个,其中村级党支部10个,机关支部1个。

打开中国历史的画卷,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宁条梁镇辉煌的历史,宁条梁历史上曾是闻名全国的商业重镇,三边最大的贸易中心。十三省商贾坐庄经营,外联大半个中国各路商客,在一年一度的"六、九月会"进行商贸活动,故此赢得了"旱码头"的美誉,向有"驮不完的宁条梁,填不满的安边城"之说,镇内即有:"居民万余人,三街六巷,七十二处双梁双榨油坊",因此有"小北京"之称。

宁条梁北通内蒙,南达省城,东趋太原,西控银川,地处交通要道,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

明朝建国后,宁条梁"明制有守瞭军二千余人",所谓的"守瞭军",就是驻扎在前沿的侦察部队。根据宁条梁的特殊地理位置分析,东距靠边的镇靖堡九十里,西离临边的安边堡七十里,中间形成了"弓型",宁条梁恰在弓弦上,有时为了侦探军情派出军队去宁条梁侦察、游击,加之蒙古骑兵游弋不定,疏于防守,"守瞭军"短期驻扎。

清军入关后,疆域一统,战争减少,人民生活有了安定,蒙汉互市,回汉交往有了加强,亟需在宁条梁这个交通要道,建立茶马集市,进行交易,互通有无,宁条梁就在这时以趟路、驿站的基础上逐步形成,过往商客在镇内小憩后,即摆驾西去,驾幸安边驻跸,初步形成了市镇。

经"康乾盛世"五六十年的发展,除了交通便利外,易于招商引资,扩大茶马互市,到了乾隆十六年,已是商贾云集,富甲一方,市镇初具规模。鼎盛时期,成为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亦是南北东西交汇的关卡要塞。

历史不断在延续着它的辉煌,人们不断在这片富饶而又文明的土地上辛勤的耕作,滚滚的历史车轮划过社会的变迁,我们一代又一代人用汗水播撒着我们挚爱的土地,如今在这片土地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辉煌的历史还在越演越烈,而人们在不断创造奇迹,谋划蓝图。


宁条梁镇机构设置

一、中共宁条梁镇委员会

党委书记:师俊豹

党委副书记:王学攀

党委委员:双江(人大主席)、曹艳(纪委书记)、王义林(组织委员)、马田翼(宣传委员)、刘小东(副镇长)、马  鸣(人武部长)、王喜红(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党委秘书:张立博

二、宁条梁镇人大主席团

人大主席:双江

人大办公室:张立博、李根材

三、宁条梁镇人民政府

镇 长:曹建栋

副镇长:刘小东、刘春虎、张  蕾

政府文书:赵艳

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

(一)便民服务中心

主 任:张阳

(二)综合执法队

队 长:刘洋

(三)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主任:余汶璞

四、中共宁条梁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组

纪委书记:曹艳

工作人员:贺建伟、贾 娜、王蓉蓉


宁条梁镇机构设置

一、中共宁条梁镇委员会

党委书记:李宏德

党委副书记:思  强

党委委员:高耀龙(人大主席)、乔亚国(纪检书记)、王义林(组织委员)、曹  艳(宣传委员)、王学攀(副镇长)、马  鸣(人武部长)

党委秘书:张立博

二、宁条梁镇人大主席团

人大主席:高耀龙

人大办公室:郭  雪

三、宁条梁镇人民政府

镇 长:

副镇长:王学攀、张  蕾、刘春虎

政府文书:高安东

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

(一)经济综合服务站

站  长:申海园

(二)社会保障服务站

站  长:李佳佳

(三)退役军人服务站

站  长:李佳佳

(四)公共服务中心

主  任:田  虎

四、中共宁条梁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组

纪检书记:乔亚国

纪委委员:贺建伟(纪检副书记)、贾 娜(纪检专干)、王蓉蓉(纪检专干)、张  飞(派出所所长)

工作人员:申  强

宁条梁镇农机管理站简介
     宁条梁镇农机管理站干部组成:

    农机管理站站长:卜志东         

      农机站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本乡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三、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合同的签订,监督合同的履行。
       
四、协助农机管理部门进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五、实施农业机械试验推广,向用户推荐优质适用的农业机械。
       
六、负责本镇农机机械化统计。

宁条梁镇民政工作站简介

  民政工作站主任:吕尚文 

  民政工作站会计:崔彩艳  

  民政工作站专干:李恋恋

  民政工作站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乡政民政工作长期发展规化,制定年度工作计

  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乡政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二、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乡镇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乡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

  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乡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

  三、负责对本乡镇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四、拟定乡镇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组织有奖募捐,开展好社会福利彩票的销售发行工作,

  组织实施社区建设和“星光计划”。

  五、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

  (居)民委员会建设。

  六、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

  七、 宣传贯彻民间组织和区划地名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领导调解本乡镇的边界纠纷,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宣传发

  动工作。

  八、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推行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维护、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

  权益工作。

  九、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宁条梁司法所

  宁条梁司法所所长:王 政

  宁条梁司法所基本情况简介:

  宁条梁司法所成立于2004年6月,现有干警5名,其中党员5人,硕士研究生1人,本科学历2人,大专学历2人,司法所拥有办公住房6间共168平方米,产权独立,设施完备,功能齐全。2010年我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之一,为充分的发挥司法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宁条梁司法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各项建设,凸显调解维稳作用,全面加强镇、村、组三级调解委员会网络建设,全镇共建设镇村调委会11个,其中镇调委会1个,村调委会10个,村小组调委会102个,调委会成员共146人组成。

  近年来司法所狠抓队伍建设,在新形势下不断强化理论业务学习,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制度管人、管事,坚持从严治警。各级调解组织坚持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做到每半月一次小排查,月底一次大排查与村调委会了解纠纷排查及处理情况。认真落实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采取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全面提高我镇群众的法律意识。认真落实安置帮教措施,严防新违法犯罪,对于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定人员、定制度、定责任、定奖罚、包安置、包帮教、包转化、包扶贫的“四定”与“四包”的安置帮教责任制。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利用司法行政工作优势,多为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工作上遇到的困难,使他们能够安心工作,自觉接受矫正。

  宁条梁司法所将会紧紧围绕县司法局、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任务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平安建设、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援助等为重点,不断强化各项职能作用,在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主法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县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宁条梁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宁条梁镇社会劳动保障事务所干部组成:   

        社会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宋红义  

                                    成  员:李凤莲     陶    芳

        社会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   

        (1)深入所联系的村,积极宣传党的各项劳动保障、科普知识政策,为广大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指导服务。   

        (2)对所联系村的劳动力状况进行详细登记,以家庭建立档案,分类掌握每个家庭成员的就业状况、就业意向、技能培训情况等,并向乡镇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情况,反馈全国各地各种用工信息,组织和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参加技能培训。   

        (3)组织所联系的劳动者积极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尤其是实施好“人人技能工程”,使每一名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后都能在一年内参加技能培训,掌握一两门实用技 术,同时,要建立培训档案,实行动态监控,确保年度计划和规划目标的完成,积极引导、推荐培训对象参加技能培训。   

        (4)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开展创业项目推荐、开业指导。   

        (5)经常性地通过网络和县乡科技服务机构搜集、整理、筛选一批适合本村推广的科技成果和科技项目,建立项目库,免费为村民提供项目推介和科普知识咨询服务。   

        (6)负责科普宣传栏的信息发布、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7)密切联系服务范围的农民,主动了解生产、加工、经营以及市场需求动态,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与反馈上报信息。   

        (8)充分利用上级科协组织提供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资源,面向农民积极开展信息传递和技术咨询服务。   

        (9)负责联系所辖行政村被市县区科协命名的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范户,掌握其发展动态,及时向上级科协反馈、反映相关情况。   

        (10)负责承担相关科普活动站的日常事务,协助科普活动站负责人完成市、县区科协布置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11)负责做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和发放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宁条梁镇财政所简介

宁条梁镇财政所干部组成:

  财政所所长:张  琴   

      预算会计:刘彩艳

    村财乡管员:王  婧

财政所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二、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三、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四、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乡财县管”和“村财乡代理”会计核算工作;

        五、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六、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七、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八、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九、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十、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宁条梁镇民政站领导到各村委开评定低保会议

   宁条梁镇民政站领导到各村委开评定低保会议

畜牧站工作职责

        宁条梁镇畜牧兽医站干部组成:

        畜牧兽医站站长:雷前功       

       畜牧兽医站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  

        二、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  

        三、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  

        四、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  

        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适于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的实施;  

        六、动物屠宰,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动物产品加工、储存等场所、活动的防疫监督;  

        七、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草产品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九、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  

        十、草原建设、保护、利用,自然灾害预警和防治,维护草畜平衡、依法保护草原等的监督管理;  

        十一、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免疫标识及有关证章等领取、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二、畜禽免疫等畜牧和动物卫生行业信息化管理、畜产品市场信息提供和风险防范、统计、录入、报送;  

        十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宁条梁镇派出所干部组成:

宁条梁镇派出所干部组成: 

              派出所所长:陈    宇  

                指导员:张    飞

                副所长:王俊斌  

                民    警:贾文军      师    斌     赵成明   

        派出所工作职责: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5、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6、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7、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