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米涧镇位于靖边县城南30公里处,地处芦河上游的白于山系腹地,属于梁峁涧地和丘陵沟壑区的交界地带地形,平均海拔1480米。全镇总面积223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64个村民小组、2827户10814人。
杨米涧镇历史悠久,于1935年5月解放,境内有镇罗古堡和蜿蜒南北的古长城。农业条件优越,粮食播种面积4.5万亩。水资源丰富,有中型水库4座,总蓄水量达400万立方米。有林草地11万亩,林草覆盖率达32.8%。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富集,是长庆、延长等企业的重要产区之一。
杨米涧镇按照“1+3”模式发展特色产业,坚持以文冠果产业为主体产业,发展壮大山地苹果、集体养牛、优质羊子养殖三大特色优势产业。提高文冠果抚育技术,推动文冠果产业从规模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文冠果种植面积达到2.3万亩,在杨米涧、兴和村,集中资金、技术、人力建成3000亩精品示范基地。在王梁村打造300亩苹果标准园,千亩苹果喜收硕果,杨米涧镇“山地苹果”品牌崭露头角。全镇羊子饲养量达4万只;有集体养牛场8个,养牛规模达到480头,集体经济分红30余万元,受益脱贫人口135人。建成了省级“美丽宜居村”1个、市级“美丽乡村”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个。
张晓军,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杨米涧镇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盘工作。
刘彦军,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靖边县杨米涧镇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盘工作。
李杰,男,汉族,1981年12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杨米涧镇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盘工作。分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土、油气协调、工业商贸(包括碘盐配给)等工作;联系县人大办、政协办、自然资源规划局、工业商贸局、县乡村振兴局、农办。
石锦瑞,男,汉族,1990年11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杨米涧镇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
分管基层党建、政法、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禁种铲毒等工作;包抓韩伙场村工作;联系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
刘涛,男,汉族,1979年06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靖边县杨米涧镇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张彦红,女,汉族,1986年3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杨米涧镇副镇长。
分管农业、畜牧、农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三变改革、科技推广、科协、供销、气象、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会、妇联、关工等工作;包抓王梁村;联系县科协、农业农村局、供销社、气象局、总工会、妇联。
米世强,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大专,中共党员,现任靖边县杨米涧镇副镇长。
分管电力、交通、网络、通讯等工作;协调郝渠则村;联系电力局、交运局、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2.切实履行人大职能,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
3.负责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4.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5.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6.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7.负责辖区内农村医疗、养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等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和上报重大社情、疫情、险情,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做好拥军优属、征兵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工作。
8.负责市容、市貌、绿化、环卫等镇区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
9.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10.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11.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镇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乡、村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乡工作。研究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乡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乡人民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乡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政府工作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镇人大工作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镇纪委工作职责
1、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协助乡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探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和处理辖区内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党规的案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的单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对党员、国家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
5、经常了解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国家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情况。
6、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党委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
五、镇武装部工作职责
1、民兵工作:根据《民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做好辖区内所属村、企事业单位的民兵编组、训练、政治教育及参建工作,做好民兵连干部的配备工作,带领民兵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预备役工作:做好辖区内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及管理工作,配合预备役部队做好本乡所担负组建的预备役部队的整组点验训练等各项工作任务。
3、兵役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征兵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积极协调公安、卫生等部门,认真做好年度兵役登记工作,正确区分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从严确定预征对象。加大征兵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完成上级分配的兵员征集任务。
4、国防有关的其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规定,做好乡域辖区内的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国防潜力动员调查及对口专业技术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随时掌握一手详实资料,为应对战前快速动员和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做好积极准备,
5、中心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和县人武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维稳办工作职责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工作;
2、负责辖区信访维稳工作;
3、负责辖区调解和民事纠纷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国防动员教育;
5、负责辖区民兵预备役工作;
6、承办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
七、党政办工作职责
1、负责党政机关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起草或审核以乡党委、政府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组织信息报送,开展调查研究,搞好有关工作的督查、落实,起领导的助手和参谋作用;
2、组织、安排乡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的自身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承办政府重要会议;负责文件收发、传递、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及保密、信访工作;负责通信设备、公共财物的管理;
3、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工会组织工作职责
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职工内部矛盾的疏导和劳动手续的调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和安置管理工作;配合治保组织和联防队员,维护内部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
九、共青团组织工作职责
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大力提倡见义勇为,继续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青年维护社会治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等活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活跃青少年文化科技生活。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努力减少青少年犯罪。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十、妇联组织工作职责
加强对妇女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教育妇女抵制包办买卖婚姻、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等不良社会风气。积极调解疏导家庭、婚姻矛盾纠纷,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防群治和失足妇女的帮教、安置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与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十一、社会保障站工作职责
1、加强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的组织建设,指导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加强村委会的建设;
2、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减少民间纠纷;
3、做好防汛抗洪和救灾救济、低保、五保、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4、做好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取工作。
5、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
6、做好社会保障、婚姻登记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十二、经济综合服务站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农业、农业技术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了解、反映农民群众在发展农业生产中的问题与要求。
2、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开展技术宣传与培训,认真开展本乡化肥、农经、农膜、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服务工作。
3、协助乡政府制定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农业技术措施;积极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配套服务工作。
4、负责本乡水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搞好境内水利规划,协助乡政府搞好防汛、抗旱、水利兴修、供水节水、水土保持以及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协助做好水事案件的查处工作。
5、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社会保障服务站
职 责:
1、加强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的组织建设,指导村规民约的制订和执行,加强村委会的建设;
2、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减少民间纠纷;
3、做好防汛抗洪和救灾救济、低保、五保、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4、做好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取工作。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
6、做好社会保障、婚姻登记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912-4833016
二、退役军人服务站
职 责:
1、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
2、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3、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2-4833016
三、经济综合服务站
职责:
1、制定并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商贸流通、动植物防疫、气象公共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灾害防御、环境保护、等工作;
3、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912-4833016
四、公共服务中心
职 责:承担乡镇道路管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
联系电话:0912-4833016
五、执法队伍
职 责:主要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县级专业执法机构协调配合机制。
联系电话:0912-4833016
负 责 人:张晓军
联系电话:0912-4833016
办公地址:靖边县杨米涧镇韩伙场村新庄湾组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主办:靖边县人民政府 承办: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912-4643100) 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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