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涧镇位于白于山区腹地,红柳河上游,距离县城西南63公里。全镇辖5个行政村,51个自然村,总人口2418户9157人,常住人口1038户3347人。全镇地貌以丘岭沟壑和滩涧地为主,总土地面积111.7平方公里,平均海拔1450米左右,年降水量410毫米,无霜期120天左右。共有耕地51000多亩,其中水浇地15000多亩。全镇共有林草地77130亩,其中公益林19260亩,退耕还林地11343亩。主导产业以种植玉米(30000亩)、马铃薯(5200亩)、小杂粮(11000亩)和养殖羊子(18000多只)、肉牛(近3000头)为主。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47.8元。
中山涧镇共设党组织7个,其中党委1个、农村支部5个、机关支部1个。共有党员292名,其中农村党员230名(女党员50名),机关党员62名(女党员17名)。共有镇属单位6个,分别为中山涧镇派出所、中山涧镇九年制学校、中山涧镇卫生院、中山涧镇市场监管所、中山涧镇供电所、靖边农商银行中山涧分理处。
镇党委、镇政府先后荣获“2016年度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2016年度市级模范机关”、“2022年度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授予“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先进集体”、“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2023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先进集体”、“2023年度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先进集体”、“2024年度争资争项工作先进集体二等奖”等荣誉称号。
1.经济综合服务站,副科级建制。
职责:承担生产经营、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流转、科技推广、就业创业等具体服务工作、同时协助人大主席搞好办公室工作。
联系电话:0912-4910088
2.社会保障服务站,副科级建制。
职责:承担就业培训、社会保险、救助、福利等具体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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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科级建制。
职责: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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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
职责:承担乡镇道路管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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