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靖边县文化旅游宣传歌曲曲谱的启事

为深入挖掘靖边县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传承传统文化,弘扬时代精神,扩大县域知名度、美誉度,靖边县面向全社会开展文化旅游宣传歌曲征集活动。歌曲征集采取词、曲分步征集办法,目前歌词征集评选活动已结束,现对确定入围的歌词,面向全国进行公开征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靖边县委员会、靖边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政协靖边县委员会

二、征集目标

对入围的20首歌词作品(详见附件或链接地址)公开征集曲谱,最终确定靖边县文化旅游宣传歌曲主歌1首、副歌5首。

三、评选办法

(一)初评阶段:对所有应征作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初评,由初评评审专家从应征作品中初选出曲谱70首。

(二)复评阶段:由复评评审专家在初选出的70首曲谱作品中,评选出30首试唱演出。

(三)最终评选阶段:对30首入围曲谱组织试唱演出,依据专家打分,结合县域内网络点评,社会各界意见,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主歌1首,副歌5首。

四、征集时间和参与范围

曲谱征集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为期3个月,逾期收到的作品不纳入评选。

全国范围内的专业和业余曲作者均可参加。

五、作品要求

(一)主题突出,风格鲜明,旋律优美、朗朗上口,便于传唱,易于推广,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二)歌曲时长原则不超过6分钟,歌曲形式可以是独唱、合唱等形式呈现。

六、投稿须知

(一)必须是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得抄袭,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一旦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因其他侵权行为而产生法律和经济纠纷,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发放的奖金全额追回,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二)投稿时要报送曲谱和音频小样,曲谱采用简谱或五线谱记谱。

(三)每位曲作者投送作品不得超过20首。

(四)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作者因参赛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需自理。作品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五)来稿须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六)网络投稿请发至邮箱:165322123@QQ.com。信件邮寄地址:政协陕西省靖边县委员会办公室,收件人:姬女士、张女士,邮编:718500,联系电话:0912-4647129、0912-4647570,信封正面请注明:“靖边县文化旅游宣传歌曲征集”字样。

七、奖项设置

在本次公开征集曲谱活动中,对确定为靖边县文化旅游宣传歌曲主歌(1首)的曲作者奖励7万元;对确定为副歌(5首)的曲作者分别奖励1万元。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的获奖作品,一切知识产权归属靖边县,作者享有作品的永久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奖励报酬的权利。靖边县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增删修改和再创作;未获奖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

(二)原则确定靖边县文化旅游宣传歌曲主歌1首,副歌5首,具体根据作品质量而定。

(三)曲作者可与词作者进行沟通,根据曲谱创作要求,可对歌词进行适当调整修改,以利谱出好的作品。

(四)二十首征曲歌词内容及词作者联系方式,请登陆www.jingbian.gov.cn,点击“政民互动→民意征集”栏目进入“关于征集靖边县文化旅游宣传歌曲曲谱的启事”查看附件。

(五)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靖边县文化旅游宣传歌曲征集创作领导小组。

附件:1.靖边县文化旅游宣传歌曲二十首征曲歌词内容集

                 2、靖边县文化旅游宣传歌曲二十首征曲歌词词作者联系方式表.docx

靖边县文化旅游宣传歌曲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