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靖边县共享单车(助力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共享电单车(助力车)管理办法》送审稿由我局环卫股负责起草。我局环卫股书面征求了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工业商贸局等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以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了《共享电单车(助力车)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为进一步规范靖边县中心城区共享电单车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共享电单车在绿色低碳、快捷方便群众出行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等方面的作用,解决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违规骑乘、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二、制定的法律依据及其他相关材料

依据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靖边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第19次)等文件精神。

三、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

按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建议作出如下修改:“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电单车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对共享电单车产品质量加强监管,依法查处企业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改为“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共享电单车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企业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好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