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提交人     何**
信件标题     商户送货早7晚8?
提交时间     2011-03-29
信件内容
我是一个普通商户,有一天遇到你们市容管理人员说,你们送货只能早7点前,晚8点后送,其他时间不能送货,否则罚款。我咨询一个有没有这个规定。如果有,我觉得不合理,那早7点---晚8点之间的货不让送,那我们生意怎么做?是不是直接影响咱们靖边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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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1-04-02
回复内容

首先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这个规定确实有,根据《靖边县城市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车辆装货物需临时停留时,必须按规定时间(春、夏季:早8时以前,晚19时以后,秋、冬早8时以前,晚18时以后)顺行方向靠道路右侧停放,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要迅速驶离。我们市容管理的目的就是为靖边的经济发展维护好市容环境秩序,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因为中午人流量、车流量比较大,如果这时候送货车停在路边装卸货物,极易造成交通拥堵。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我们会继续努力,同时希望你能一如既往的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马宏伟  1348844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