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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张**
信件标题     靖边县城区交警中队拖车收费太高
提交时间     201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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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城区交警中队违停拖车费不到2公里收200元,罚200元,停车费还20元。我认为不是以教育为主了,是以收费为主。既然罚了款还为什么收高额的拖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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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1-05-24
回复内容

关于城区违停车辆处罚拖移等问题的回复

首先,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对于你提出的问题做以下阐明:

因我县机动车数量庞大,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时有发生,特别是新东西街、北大街电信局路段商铺林立,私家车违停现象较为突出,极易造成交通堵塞。2009年县政协七届三次会议06号提案,建议交警部门对老城区的部分路段实行单向行驶,加大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为了确保道路畅通,杜绝机动车乱停乱放,我大队经过实地勘察,将新东西街、北大街电信局路段设置为一级严管街,全段设有禁止停车标志,城区中队民警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方式,对违停车辆采取劝说驶离和张贴违停通知单方法,对驾驶员不在现场严重影响交通的违法停放车辆予以拖移。

拖移违停车辆,全部由道路清障施救公司拖移,收取拖车费用严格执行《陕西省物价局、交通厅、公安厅关于规范公路清障服务收费的通知》,一类车型的清障费用10公里以内拖行费为基价200/次;费用由施救公司直接收取。

对于违停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之规定处罚。

   我们处罚是手段,服务广大市民的安全出行是目的,希望广大市民对我们今后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0912-4621182。谢谢!回复部门: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