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提交人     闫**
信件标题     经济适用房房价问题
提交时间     2012-04-12
信件内容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目前确定为2634.5元/m2,请问房价还能再降吗?这个价格高于周边县市的价格,榆林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为2000左右,能否降到榆林的价格?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2-04-27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七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依法对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施管理。我县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县物价局负责,组织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报经2011年9月26日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我县“阳光家园”第一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为2634.5元/㎡。你所说的榆林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为一平方米2000元左右,那是以前的价格,现在各个县区的价格都差不多。我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是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应该不能随便变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