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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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张** |
信件标题 | 公安局乱收费,尽收身份证挂失费! |
提交时间 | 2012-07-26 |
信件内容 |
前几日,到公安局户政大厅办理业务,办理业务人员竟然堂而皇之收取50元的叫什么“身份证挂失费”,不交就不给办理其他业务。早在2010年3月30日,公安部就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请问公安局户政大厅的收费合理吗?这样的不合理收费由谁查处?相关人员又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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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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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12-08-21 |
回复内容 |
部门主管领导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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