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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李**
信件标题     靖边民生路东段(老干所巷内)工地昼夜施工严重扰民
提交时间     2012-08-09
信件内容

靖边民生路东段(老干所巷内)工地昼夜施工严重扰民

尊敬的县长:

您好!

我是居住在靖边民生路东段(老干所巷内)内的居民,我想向相关领导咨询以下几件事:

一是靖边民生路东段(老干所巷内)原邮政局家属院旧址由靖边县方正房房地产公司承建的施工工地昼夜施工严重扰民,该工地已开工近一个月,每天白天在施工,一直到晚上凌晨12时左右后停到凌晨3时又准时开工一直施工到天亮。一台推土机,一台挖沟机和用来灌装水泥的大车,数十辆重型卡车同时运转,巨大的机器轰鸣声,晚上进出工地的频率,比白天更高。严重的吵得周围100多户居民无法入睡,多次交涉后,施工单位都置之不理,称该工程是政府置换工程,你们向县长去反映,最后周围向相关部门投诉也都没有结果,每次执法人员来后,都被房地产公司老板协调解决。

二是该工地的各类大型车辆已将该巷道由周围居民自己集资修建的道路严重压坏,全部坑坑洼洼,经周围居民集体将施工车辆阻挡住后,房地产公司,在已压坏的道路上铺设了钢板,问题在于道路已被压坏,铺设的钢板不平整,每次车辆从铺设的钢板经过时,都会发出和打雷一样的巨大响声,严重影响着周围居民。

三是该施工单位每天进进出出好几十台拉土车,车辆通行后漫天尘土,眼睛都很难睁开。周围居住的居民每天都不敢开窗户,洗干净的衣服都没有晾晒的地方,衣服基本上都是阴干的。我们也向施工单位建议,向巷到多洒几次水保证尘土不要飞扬,但是施工单位还是置之不理。

上述这些问题我们和房地产公司多次协商,但是一直没有结果,我们所有居民认为,你房地产公司施你的工,你赚你的钱,但请你不要严重影响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禁止夜间施工的,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情况除外。而夜间施工的单位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并提前向周围居民公示作业时间。而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期限是48小时内。

靖边民生路东段(老干所巷内)100多户居民现恳请县政府主要领导管管这事吧!我们实在是无法正常生活,希望政府的职能部门严格执法,严查该工地,希望该工地以后能文明施工。如还不能制止该施工单位严重扰民的行为,我们100多户住户将逐级向县政府、县委、市政府、市委等相关部门上访,直到将此事解决为止。

 

 

   姓名:李涛  电话:15529769996

   邮箱:46550303@qq.com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2-08-14
回复内容
李涛:

         2012年8月13日我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对你所反映的靖边县民生路东段(老干所巷内)工地昼夜施工严重扰民事件进行调查,经查该施工单位为陕西建隆建设有限公司林荫路安置房项目部,我局对该项目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2【203】号,责令该项目部停止夜间施工。今后我局将进行专项督查,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