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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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畅** |
信件标题 | 办理户口 |
提交时间 | 2014-07-25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和我媳妇都是靖边人,后因为工作需要户口均迁至外地,现在我在外地上班,我媳妇在靖边上班,但户口都在外地,现在有小孩户口想下在我父母的户口上,主要是为了以后上学等方便,但是我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说不能办理,孩子的户口必须随父或随母,请问孩子的户口为什么不能和爷爷奶奶的下在一起?需要什么手续才能办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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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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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14-07-30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
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你咨询能否将小孩户口落在祖父或祖母户下,现就此事回复如下: 1998年7月22日以前,我国实行新生儿入户随母的原则,即子女入户只能随母入户。1998年7月22日,国务院批转的《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规定,新生儿上户实行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不管其父母的户口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在新生儿入户时,有权自行选择随父随母。所以,你孩子上户可以随你或你的妻子上户,但是不得随祖父或祖母上户。如果你妻子在靖边工作可以将其户口迁入我县,然后你孩子随母入户。 特此回复 靖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