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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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l** |
信件标题 | 校舍闲置利用 |
提交时间 | 2011-04-13 |
信件内容 |
靖边县政府:
我系张家畔镇胡伙场村民,我村有胡伙场小学校址一处,多年弃用,该校为二层楼房,校舍上下20余间,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为号召省上要求,对弃用校舍拟建乡村书屋和村幼儿园。希望县相关部门及时考虑在该校址建幼儿院一处,满足我村及周边村幼儿入托问题。望领导解决为盼!!!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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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11-04-15 |
回复内容 |
张家畔镇胡伙场来信村民:
你好! 你所反映的张家畔镇胡伙场小学校址弃用一事,我局已获悉。非常感谢你对靖边县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看到你的意见后,我局经过认真调查、了解,现予以答复:教育局准备将张家畔镇胡伙场小学原校址改造成一所县办幼儿园,并列入我县教育“十二五”规划之中,以解决周边村民幼儿的上学问题。 特此回复,希望你以后能继续关心靖边县教育事业,并提出更好的意见。 谢谢!
靖边县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