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提交人     李**
信件标题     新庄村委联合开发商派出去强制断路改路
提交时间     2022-07-19
信件内容

具体位置位于靖边县第六中学南,由村民自行出资铺设的砖路混凝土路以及下水,一直走的好好的直路,现在开发商以及村委会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就要断路改90度直弯绕路行走,给附近2000多户居民造成了严重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由于下水管道铺设久远,管道较细,直线流动都排水不畅,导致低洼地带下水倒灌,还有直角转弯冬天下雪上坡路段直线都经常有车上不去,何况现在要改成90度的直角弯?下水同理直弯就是要让低洼地带所有住户遭受下水倒灌生命财产受害吗?为了开发商和村委的利益,难道人民政府就不顾老百姓死活了吗?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利益服务的?派出所去站在旁边让开发商进行施工???把人民群众带到派出所?就要这样强制解决问题,置老百姓死活不顾?以后下水倒灌?直角转弯出了事故谁能承担这个责任?请人民政府为人民,办实实在在利国利民的好事。人民群众才会拥护政府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张家畔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     2022-07-21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函告如下:

靖边县委县政府在2008年修建靖边县南环路时征用了新庄村委的土地,同时政府同意将延南环路路南、路北约98.858亩土地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报建为建设用地;并与2013年第二十三批次,两块土地正式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新庄村通过招商引资形式给村民修建安置房,于2021年11月13日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土地合作开发协议;并于2022年3月2日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现土地归属权正式挂牌于开发公司名下。

新庄村在未建设该条路之前,村民出行随意性大,自行组织实施一条临时道路,无偿占用新庄村土地多年。现该道路严重影响到整体项目规划部署,村委考虑到大家出行问题,多次与开发公司沟通,在已挂牌土地上修一条六米水泥路来解决住户出行问题,污水管网结合南环路市政管网统一排布,路侧将路灯安装到位(有施工图)。

村民反映购买了道路归属权和事实不符,也不切合实际,请相关部门领导走访实地,了解实况,予以解答为盼。

如咨询的问题仍不清楚,请拨打电话0912-4640626。

靖边县张家畔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