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提交人     乔**
信件标题     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增划停车场是否违规
提交时间     2023-01-31
信件内容

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在丽景小区和阳光家园小区门口增设停车场让物业收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增设的停车场属于丽景小区和阳光家园小区居民的公共交通地点,为全体业主所有,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和物业在没有提前告知和经过丽景,阳光家园全体业主的前提下,私设停车场有相关法律依据么?是否违规?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3-02-0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靖边县阳光家园和丽景花园小区门台前停车收费是否合法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及《榆林市停车场(点)管理办法》(榆政办发[2018]38号文件)等有关规定:道路两侧、商场、酒店、小区建筑等道路红线和建筑物红线退让出的空间部分,均属于政府管理公共空间。按照《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边县停车场(点)管理办法(试行)》(靖政办发【2022】4号文件)要求,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中心城区停车场和城市道路(道沿石以上)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和管理。由于阳光家园周边和丽景花园南门口道沿石以上停车混乱,占用盲道。为规范停车秩序,保障出行畅通,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选取阳光家园周边及丽景花园南门口道沿石以上公共空间作为试点进行改造,隔离出人行道和盲道,设置统一管理的停车场(点),改造完成后将由政府统一定价,面向社会有偿开放使用。

您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或反映,请拨0912-4726856。

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