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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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邵** |
信件标题 | 靖边县住建局微信公众号中“购置房产需谨慎”问题反映 |
提交时间 | 2023-05-18 |
信件内容 |
靖边县住建局微信公众号中“购房需谨慎”视频中,在关于购房政策宣传中,提及“鑫城一号”,我个人认识这样会给广大群众在意识中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是否涉嫌给“鑫城一号”网络营销、宣传。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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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23-05-19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友反映的“住建局微信公众号中购置房产需谨慎”问题已收悉,现函告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靖边住建公众号的关注,关于我局拍摄的“购置房产需谨慎”宣传短片中提及部分房地产项目问题,经与我局拍摄人员以及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对接,我局并未在短片中隐藏项目名称,其目的有两点,一是可以让短片内容更加真实,给群众一种代入感,更直观的向广大群众宣传购房政策;二是短片中出现的项目名称均为拍摄需要,并未刻意宣传。 如您仍对该宣传短片有疑问,可前往党政第二办公区二号楼702办公室详细咨询。同时我局会积极接受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希望广大群众可以继续关注和监督我局的工作。 如咨询的问题仍不清楚,请拨打电话:0912-4622161 专此函告 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