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提交人     雷**
信件标题     靖边县彩钢房住了十几年申请建房
提交时间     2024-01-21
信件内容

本人是下岗职工,在四中附件买了块地已经十几年了,当时第一家搭的彩钢房,现在周围全已经修建成为二层楼房了,唯独我们还没有修建,住彩钢房已经十几年了,电线也老化严重,冬天取暖也全靠炉子,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住房问题得不到保障。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不让继续居住彩钢房,县上部门也统计过好多次了,请问我们这种情况政府是否能批准修建,若能,相关流程是怎样的?若不能,请问我们周边这些为什么都可以修建?现在住彩钢房能不能申请贫困户?希望政府能给与照顾。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4-01-24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友反映“靖边县彩钢房住了十几年申请建房”问题的信件已收悉,现函告如下:

中心城区审批的自建房主要分为三大类,第一是村民自建房,涉及村民宅基地,包括旧院翻修、改扩建及村民建房指标;第二是城区内居民国有土地自建房翻修;第三是中心城区危房改造。

一、村民自建房:涉及张家畔镇、镇靖镇村民宅基地翻修的和申请新的宅基地的村民建房具体程序如下:

申请→各村组审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张家畔街道办或镇靖镇等部门联合审批→审核并发放相关证件→相关部门联合放线;

二、中心城区国有土地居民自建房审批流程:

持国有土地证件的城区内建房户,可以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规划许可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受理及审查→审核并发放相关证件→相关部门联合放线→规划条件核实→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三、中心城区危房改造审批流程

危房改造工作是县政府为解决城区内有安全隐患且不具备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危旧房屋进行的一项民生改造工程。审批流程如下:

申请→张家畔街道办审查及认定→县住建局鉴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审查→自然资源监察部门、城市管理执法监察部门处罚→规划审批→相关部门联合放线;

如咨询的问题仍不清楚,您可拨打电话0912-4621322进行详细咨询。

专此函告。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