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提交人     杜**
信件标题     关于房屋土地事宜
提交时间     2011-11-22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政府领导:

 

    十分感谢对此事的重视,想必应该已经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但是前面的回复与后面的回复存在一定的差异。我本人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让后面的回复彻底否定了前面的答复,我也不知道(1990年杨一村村民杜善真家的住房破旧不堪,无法居住,请求兽医站站长让其居住在兽医站。当时的兽医站站长出于同情之心,让杜善真家搬进兽医站居住。杜家一直居住至今,期间双方从未签订任何雇佣合同,也未有任何书面约定。2003年,新兽医站站长上任,劝说杜善真搬走,但杜家拒绝搬迁)这是从何印证。当时兽医站站长有书面的东西承诺,现在仅以退休为原因推辞,应该不是很合理;同时修建新房是在镇政府、兽医站负责人主持下修建的,因为旧的房屋确实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更何况当时镇政府、兽医站处理此事时,已经向盛启华划出六米土地,但是盛启华依然不依不挠将新建房屋部分瓷砖打掉,并将我母亲打伤,目前还在住院治疗当中(已经经过榆林市公安局鉴定),此事已对我母亲以及我的家庭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恳请县政府给于解决。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1-12-01
回复内容

杜景龙,你好!经杨桥畔镇政府、兽医站负责人多次调解后,你父母与盛启华同意划清地界,并栽上了地界桩。你家修建新房时,两家无任何争吵。你家房屋修起后,双方又因为互相移动地界桩引发了打瓷砖、打架事件。打架事件公安局已经受理,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公安机关一定会作出公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