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提交人     杜**
信件标题     靖边县龙洲镇土桥私企毁林建风电
提交时间     2021-07-19
信件内容

龙洲镇土桥组私企建风电,推毁村民林地,也不和村民商议,从不评估风电后对农民土地经济损失造成后果,现在法治社会,为何私企可以直接推农民土地,像土匪一样强行干。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林业局
回复时间     2021-07-20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林业部门查询,在龙洲镇龙二村红眼沙施工企业为秦靖新能源有限公司,其公司新建靖边县土桥40MW分散式风电场,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9〕17号)和《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林资发〔2018〕225号)文件,办理过永久使用林业手续,项目使用地位于龙洲镇龙二村和甘沟村。

如咨询的问题仍不清楚,请拨打电话0912-4621407。

专此函告

靖边县林业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