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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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杜** |
信件标题 | 靖边县龙洲镇土桥私企毁林建风电 |
提交时间 | 2021-07-19 |
信件内容 |
龙洲镇土桥组私企建风电,推毁村民林地,也不和村民商议,从不评估风电后对农民土地经济损失造成后果,现在法治社会,为何私企可以直接推农民土地,像土匪一样强行干。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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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林业局 |
回复时间 | 2021-07-20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林业部门查询,在龙洲镇龙二村红眼沙施工企业为秦靖新能源有限公司,其公司新建靖边县土桥40MW分散式风电场,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9〕17号)和《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林资发〔2018〕225号)文件,办理过永久使用林业手续,项目使用地位于龙洲镇龙二村和甘沟村。 如咨询的问题仍不清楚,请拨打电话0912-4621407。 专此函告 靖边县林业局 2021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