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2
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2 申请条件:1.申请人是通航水域使用相关人;2.就划定水域的需求,有明确的事实和必要的理由; 3.符合附近军用或者重要民用目标的保护要求; 4.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评估; 5.用于设置航路和锚地的水域已进行勘测或者测量,水域的底质、水文、气象等要素满足通航安全的要求; 6.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要求,并已制定安全、防污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