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经济生态林建设管理的建议

  案 由:

  近年来我县在经济生态林规范、补偿等方面取得的了一定成绩,但凸显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根据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我县退耕还林补偿机制时间即将到期,这就会出现农民大面积毁林,造成多年的植被会遭到大面积破坏。

  二是林业和农业相关部门在林木的资源配置、成活率、品种上缺乏监管,导致经济林没有给农民带来真正的经济,这是毁林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三是在林木的选购和后续项目验收把关不严,存在很多公司套取林业、农业款项,使真正想大规模发展经济林的农民没有得到实惠。

  四是林地管理松散农民法律意识淡薄。镇村配的护林员只负责禁牧,在护林这方面没有起到真正作用,加之经济林没有带来更大收益,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民纷纷毁林复垦。

  建议、办法和要求:

  一是县级部门应该高度重视这种越演越大的事态,立即组建相应的管护人员,天天进行巡山,严防人为毁林。同时建立持续管控与宣传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在在事态发展严重时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林业、农业部门牵头打造以镇为单位的示范基地。比如:在咱梁镇建立北斗晚熟桃基地,周河建立核桃基地,通过展示和引领、带动人们对经济林的看法,由被动变主动。看到收益,自己也会积极进行经济林的栽植和保护。林业、农业部门可以下放一定管理权限,可以探索由镇,负责苗木的采购,和成活率的监管,大力发展适合本镇的经济林,使农民真正受益。

  三是加强林农业所实施的项目验收工作。在项目验收过程中严防走过场,达到规定数目资金的项目一定要严格验收程序。重点项目验收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可以由一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苗木方面的专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来进行项目验收,形成责任机制,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实行责任倒查机制。

  四是强烈建议在苗木选购上,在同等价位上尽量选择本地苗木。一方面本地苗木在本地栽种易于成活,另一方面可以调动本地苗木繁育和开发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