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

 ——2016227日在靖边县第十七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田飞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靖边县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届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全县“富民强县”主题,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全力投入法治靖边建设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坚决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暴、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             2015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23476人,审查批准逮捕363人,决定逮捕3人,不批准逮捕94(其中不构成犯罪不捕2人,无逮捕必要不捕40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51人,调查或解释补正后排除证据不捕1人),不捕率约为19.7%运用侦捕诉联动机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讨论136件次,极大地提高了审查逮捕案件的质量和办案效率,拓展了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案源。在内部通过案件信息共享、建立捕诉联动机制,确保“捕得了就诉得出”,同时为快速审查起诉提供了便利条件。如在办理跨六省区的全国特大非法猎捕贩卖濒危野生动物案中,侦监部门与侦查机关及时充分沟通,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调查取证,及时批捕了13名犯罪嫌疑人,并向公安机关发了《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同时将《意见书》送达公诉部门备案。这一做法受到省院充分肯定并转发全省检察机关。我院侦监部门连续八年在全市检察业务工作年度考评中名列第一,且所办案件无一错捕漏捕;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415537人,其中报送市院审查起诉1127人,不起诉14件16人。突出打击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抢劫、强奸、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女子公诉队多次出色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的出庭公诉,表现出良好的业务素质她们在办案的同时,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关爱聋哑儿童和孤寡老人,资助3名贫困生完成学业。先后被省院授予“全省优秀公诉团队”光荣称号,被团省委、省妇联和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和“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科长田苗荣获陕西省“十佳公诉人”。她们的先进事迹人民网、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刊,并登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拼在基层栏目,成为全国唯一一支在该电视栏目播出的检察团队。

二、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为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治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持续保持惩治腐败、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2015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25人。其中立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20人,立案侦查大案4件14人,大案比率为70%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件5人侦查终结1件5人,侦结率为100%;移送起诉1件5人;已判决1件3人判决率为60%。查办案件没有撤案、不起诉情况,案件移送起诉后,均作出了有罪判决。自侦工作超期羁押违法违规办案以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问题。主要做法是创新“五项措施”提升自侦案件质量。通过采取增强办案力量、打造优质队伍,强化岗位练兵、提高办案水平,加大执法监督、提高规范执法和安全意识,实施提前介入、形成侦捕诉联动态势,强化预防、创新社会管理等五项措施,实现了规范办案、安全办案、依法办案,确保“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做法先后在全省反贪工作会议和全省反渎工作会议上被省院确定为机制创新的典型,进行了经验交流。在全市检察业务工作年度考评中,我院反贪局连续三年、反渎局连续四年名列第一。

打击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宣讲和警示教育工作。2015年共开展个案预防9件,预防调查报告6件,犯罪分析6件,预防建议9件,开展行贿档案查询719比去年上涨了32.9%;在企业、政府机关、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和警示教育共计20次,受教育人数达1650余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连续多年处在全市前列。

三、加强对执法司法的法律监督,为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法律监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2015年共受理立案监督14件15人。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5件6人(其中3件3人公安机关已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9件9人(公安机关均已经撤案)纠正漏捕17人,向公安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2公安机关收到纠正违法通知书后均及时予以纠正并说明了情况。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方面,在办案过程中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23件次,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2件次,纠正漏罪2件,纠正漏犯1人,纠正漏11人,提抗诉2件5人,均得到了市院的支持;监所检察工作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03件103人。其中书面纠正87件,口头纠正16件。全年未发生超期羁押监管安全事故、在押人员逃脱和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控申部门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63批167次,受理案件线索26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6件6人全年无涉检涉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控申部门先后被省院、高检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连续七年在全市检察业务工作年度考评中名列第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件8人。其中,对民事、行政生效监督案件终结审查1件3人;执行监督案件1件5人,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0人次。根据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市院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对我县排污企业及监督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形成实地调查图片集视频资料多份,调查材料12份,近期将针对此线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四、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

一是狠抓班子建设。坚持从思想作风建设抓起,从政策、法律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着眼,全面提高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班子成员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坚持以德服人,以行率人,以身正人。并从四个方面做好带头人:一是做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带头人;二是做勤奋工作的带头人;三是做廉洁自律的带头人;四是做困难面前身先士卒的带头人。通过强化班子自身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标杆示范作用。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门对本院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充实工作。2015年提请党委增配了2名党组成员,提请人大任命检察委员会委员1名,提请检察长任命助理检察员9名,调整内设部门正副负责人5人,调整干警岗位9人,建立和完善了后备干部名单。

二是坚持提升业务能力与规范执法行为并举。狠抓理论学习、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实行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激励制度,把业务学习、培训与个人年度考核、评优争先挂钩。2015年共自主开展教育培训3次,培训干警44人次,参加县级以上教育培训、轮训干警156人,全院干警全年学习时间达到100学时,领导干部全年学习时间达到120学时。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去年高检院对我院进行抽样评估后,规范执法行为取得显著成绩。近年来,9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7名干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涌现出“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优秀侦查能手”“全省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人”等一大批业务能手。

深入开展各类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三访五促,为民服务”主题活动。各项活动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得力,进展工作扎实有序,达到了统一干警思想、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目的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干警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执法理念。在“三访五促”活动中与15户贫困户形成“一对一”帮扶,除节假日走访慰问外,还帮助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

2015年,全县检察工作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全市检察系统年终考评中连续四年蝉联第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被市爱卫会授予“市级卫生先进单位”控告申诉、监所科、侦监科、办公室等单项工作分别受到了省、的表彰奖励;先后有多名干警被授予“市优秀先进个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我院被省院推荐到最高检评选“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是全市检察机关继79年重建以来获得的最高殊荣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靖边县院向各位领导、代表和委员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形势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与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还存在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从严治检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今年的工作思路和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和这次县人代会的决议决定,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治县,进一步调整司法办案重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努力为“法治靖边”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法惩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进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突出对知识产权特别是科技创新的司法保护,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暴力恐怖活动、严重刑事犯罪,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完善办案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强化对执法司法的法律监督紧紧围绕防范冤假错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进一步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元化监督格局,探索对民事执行、行政诉讼加强监督的有效措施;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

五、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按照高检院、省市院的统一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积极稳妥推进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促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认真落实已经部署的检察改革工作,把改革成效体现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上来,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添注动力

六、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建设。检察队伍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不断增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意识和能力。坚持以纪律建设为重点,狠抓司法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多渠道多层面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大力传播法治靖边建设和检察工作的“正能量”。

七、注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使联系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主动邀请代表视察,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办理并及时答复代表转办的案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2016年,我们要全面贯彻执行本次会议的决议、决定,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十三五”规划取得良好开局,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