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民解忧 着力解决“讨薪难”问题

俗话说:劳有所获,本来务工者按时领到工钱是合理的要求,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时有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现象发生。

近日,一群外地来靖务工者来到靖边县法律援助中心,因老板拖欠工资,无法讨要,无奈之下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对此,靖边县法律援助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因为此案涉及当事人较多,社会影响较大,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充分的调查核实,待了解清楚事情的原委后,依照《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法援服务,解决了当事人的这一“心头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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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法律援助中心将会积极聚焦老百姓“讨薪难”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考虑实际情况协调化解纠纷,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