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努力将行政复议打造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近年来,靖边行政复议工作坚持贯彻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秉承复议为民理念,不忘行政复议初心和使命,充分发挥层级监督和行政救济两大功能作用,通过创新案件受理、审理等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水平,着力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在基层,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平安靖边和法治靖边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县政府本级承办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复议案件22件,同比上升83.33%。

“五大”举措

一、加强队伍,夯实复议基础保障

一是确保专职办案力量。针对收案数量迅猛增加的现状,对原有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队伍进行优化,重新调整分配工作岗位和职责,确保复议工作力量不脱节、不弱化。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针对行政复议队伍比较新的现状,通过以老带新、集中研讨、参加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复议应诉人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三是重视工作总结分析。坚持案件数量每月按时报送,每季度总结一次,年末积极撰写年度行政复议工作分析报告,对复议工作机制的运行情况以及典型案例、亮点工作及时总结提炼。

二、阳光复议,提升复议公信力

严格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按期结案率达100%。加强复议决定说理论证,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表达,复议决定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法律等进行分析论证,详细阐述复议机关认定事实的依据和理由,重点突出复议决定的推理过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为支撑,说明事理、讲透法理、讲通情理。通过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增强法律适用的透明性和当事人的认同感。坚持复议公开化,行政复议决定书结案后均在法定期限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的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以及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复议指南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靖边县司法局公众号公开。

三、强化监督,毫不留情予以纠错

2020年,全县直接纠正行政机关决定7件,直接纠错率达32%,对违法行政行为“零容忍”。办案人员综合采用实地调查、询问、府院沟通、行政调解、案审会、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等多种渠道提高办案质量。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违法问题,积极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以点带面规范作用,加强行政复议纠错和监督力度,防范诉讼风险,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坚持刀刃向内,对行政机关不护短、不遮丑,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将压力传导给一线执法人员,从源头上促进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源头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成效显著

主动将行政复议工作融入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妥善办理涉长城路南段拆除违法建筑等复议案件,保障城市更新项目高质量推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注重处理好公民权利保障和公共利益维护的关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调解方式,秉承“有案能调,有案必调”的原则,坚持审前、审中、审后全程化解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1年3月,县司法局成功调解了某厂不服县卫健局行政处罚一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既助力打造靖边良好的营商环境,又依法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权威,让老百姓和在靖企业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

五、公正高效,多措并举为民解忧

通过邮寄申请、传真申请、口头申请等方式,为申请人减少时间成本与避免诉累等方面成效显著。2020年,22.7%的行政复议案件通过邮寄申请,充分发挥出行政复议便民、快捷、高效的优势,切实解决了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程度或不同年龄段申请人的复议需求,将更多行政争议引流至行政复议渠道处理,申请行政复议渠道更通畅,全县约40%的行政争议案件通过行政复议程序解决,且经复议审结后77.3%的行政复议案件未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特别是行政复议机关作出非维持类决定,复议后进入诉讼程序的比较少,基本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目标,化解和过滤了一大批行政纠纷,极大地减轻了信访工作和行政诉讼的压力,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靖边县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20年行政复议申请量再创新高,全县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2件,与2019年的12件相比,同比增长83.33%,居于全市前列。行政复议相比于信访和行政诉讼,具有不收费用、门槛较低、快速便捷、实质性化解争议的独特优势。通过近年来的大力宣传和公平、公正办案,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解决矛盾纠纷,且得到合法、妥善的处理,成功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群众对行政复议机关敢于作为和担当、敢于纠正下级的错误给予充分的肯定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