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2021年11月10日,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李世书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曹龙,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京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利戈,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学恩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审议关于调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成人员、办公室和各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审议《靖边县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依法治县工作。

李世书要求,要精心做好全面依法治县基础工作,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我们要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进一步明确法治靖边建设的方向、原则、目标、路径等重大问题,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

李世书强调,开展县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采取“条块结合、下点一级”的方式进行大胆探索,县委每年对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党委开展至少1次集中点评。各镇(街道办)党委、县级部门党委也可每半年对本系统开展1次集中点评,同时对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开展随机点评,对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点评。各镇(街道办)、各部门要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聚焦重点内容真点实评,落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赛成绩、比进度、找差距、促落实,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李世书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根本保证,

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通过依法治县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完善治理方式、提升治理效能,又依据党内法规从严管党治党。要夯实责任、对标对表、完善考核、强化督查,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法治靖边建设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