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升行政执法单位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司法局组织,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为着力点,通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推广优秀典型,督促整改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水平。

二、评查范围

各行政执法单位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办结的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卷。

三、评查标准

评分标准依照《榆林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见附件),评查标准分为基础标准和一般标准。基础标准中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内容的,案卷得分为0。一般标准中将行政处罚行为划分为5个部分设定相应分值:立案10分;调查取证40分;审查决定35分;执行10分;立卷归档5分。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得分,不设负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步骤和方法

本次评查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至6月17日,县司法局负责组织集中评查工作,并将选出的优秀案卷作为示范文本向全县推广。具体步骤及方法如下:

(一)自评阶段(2021年5月18日至5月28日)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并将评选出的案卷(不少于4卷),于5月30日前报送至县司法局907办公室。

(二)集中评查阶段(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县司法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报送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

(三)总结阶段(2021年6月16日至6月28日)县司法局对案卷评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并督促整改,评查结果上报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案卷评查是一项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的层级监督工作,是行政机关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途径,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不走过场。各单位要抓紧布置并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案卷评查工作,根据本单位行政处罚工作的实际,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确保案卷评查工作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三)集中评查过程要认真、细致、严谨,做到依法评查、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保质保量地完成评查评选工作。

联系人:赵斌 

电话:13992254777


附件:榆林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docx


靖边县司法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