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边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现将《靖边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靖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靖边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 年 )》、《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和中共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为实现靖边县与全省同步建成法治政府提供典型引领,为奋力谱写靖边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创建目标和类型

(一)创建目标。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促进各级各部门在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如期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创建类型。全省范围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根据实际情况,我县开展综合示范创建,综合示范创建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具有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符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85%以上指标,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综合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和标准

(一)创建内容。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所涉及法治政府建设九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二)创建标准。依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2021年版)中所涉各项指标,全面开展县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后附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

四、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5月份)

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一把手”要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确定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根据县级实施方案制定本部门、单位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巩固强项补齐短板。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6月份)

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指标体系,查缺补漏、建立台账,注重开拓创新,争创特色亮点,明确时间进度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发挥协调统筹作用,加强督导、推进落实,同市委依法治市办对接,随时按照反馈的意见对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 总结申报阶段(2022年7月份)

各单位将台账、相关佐证资料以及电子版于7月28日前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汇总、审核,县委依法治县办对照报送标准,收集、整理、上传示范创建活动中形成的各类相关文件、资料、统计数据,总结报送。

(四)迎接考评阶段(2022年8月至10月)

积极迎接省委依法治省办以及第三方评估、人民满意度测评和实地核查等工作。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创建促提升、以创建促发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五、创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对此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负总责。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工作推进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措施,明确专人负责,不折不扣确保各项分工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按时上报相关印证材料。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县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三)强化督促问效。县委依法治县办将落实督办工作机制,对于工作安排落实不力,相关材料和佐证资料报送不及时、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消极对待,不重视、拖后腿、影响工作进度的,启动问责机制。

附件:靖边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pdf

填报须知:请大家按照《靖边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和《靖边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的要求填报相关材料,每一项三级指标应当提供的材料已经备注在指标右侧,在填报过程中,请大家注意以下事宜:

第一,《靖边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为内部工作资料,严禁通过互联网、微信等传阅给无关人员。

第二,申报材料的时间以任务分解表标注为准。任务表中要求“2020年以来”“2021年以来”的,截止时间为提交资料当日,并常态化整合资料。

第三,填报材料的情况说明是指开展该指标所要求的主要工作情况介绍,简明扼要、清晰具体,一般不超过500字。

第四,有的指标要求的材料,县政府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级政府的有关要求,不需要本级政府制定相应文件,可提供上一级政府相应的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五,有的指标要求的材料,明确是本级政府的,不需要提供职能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材料;明确是本地区或辖区的,涵盖本地区涉及该指标的总体工作情况。

第六,测评方法主要是网络检索、材料查证、实地核验、实地核查、案卷评查、随机抽考、座谈访谈等。

第七,所有材料均需形成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涉密的材料不在示范创建系统上提供,确需提供的可以注明在实地核查时提供纸质材料。

第八,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按照指标体系建立台账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