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我县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中共靖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机关行政执法部门。

二、检查内容

主要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行政执法单位是否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现象;

2.是否存在依据废止或修改前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现象;

3.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现象;

4.是否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5.是否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6.是否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7.是否建立和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8.是否存在“以罚代管”等不作为问题;

9.是否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10.执法文书、案卷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制作、装订、归档等。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一)自查阶段(2022年8月1日-8月7日)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对照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内容,结合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

度”,认真进行自查,于8月7日前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提交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建议。

(二)检查阶段(2022年8月8日-8月14日)

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各行政执法部门应提前准备好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台账、案卷、票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等相关资料。检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由被检查单位向检查组汇报行政执法现状,分析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2.查阅资料。查阅行政执法台账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查阅案卷。抽查2021年7月1日以来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各4个以上。

4.延伸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追踪检查,特别是有投诉的案件需要对违法查处结果进行说明。

5.专项督查。根据《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陕司通〔2022〕23号)文件精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三)总结阶段(2022年8月15日-8月21日)

检查工作结束后,县委依法治县办将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发现的问题,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有关要求

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高度重视本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报送自查报告,自觉接受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组实地检查,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特别是近几年来行政败诉率高、行政争议多发的单位,以及涉及民生、群众关注高的执法单位,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做好查漏补缺。

中共靖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