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结果的通报

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有效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全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期,县委依法治县办集中开展了2022年度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2022年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结果

根据《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陕

司通〔2022〕23号)文件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在今年完成《陕西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工作任务的90%。现将全县23个行政执法部门指标体系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单位名称

得分

指标体系完成率

市场监督管理局

83

83%

行政审批服务局

81

81%

城市管理执法局

79

79%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78

78%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5

75%

农业农村局

74

7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3

73%

公安局

72

72%

交通运输局

72

72%

应急管理局

71

71%

水利局

70

70%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0

70%

财政局

69

69%

审计局

68

68%

卫生健康局

67

67%

统计局

65

65%

林业局

64

64%

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63

63%

退役军人事务局

62

62%

教育和体育局

60

60%

医疗保障局

57

57%

工业商贸局

54

54%

民政局

50

50%

二、工作亮点

从集中评估的情况来看,各行政执法单位能够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方面的工作亮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考试,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升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指导,并提出明确、具体、专业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到率先推行,发挥了以上带下的作用。

(三)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阶段性的汇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将行政执法结果信息予以公示,切实加强了事后公开。

(四)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县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规范,并有书面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合法、明确、具体。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专项督查发现,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通过评估检查发现,部分单位未制定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配套制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健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工业商贸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指标体系完成率较低。

(二)规范落实还需进一步强化。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靖边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各部门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简单、公示不及时,事中公示内容不足。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工业商贸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统计局未公示任何行政执法信息。事前公开方面,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信息公开不完整,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未及时更新执法信息;事中公示方面,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其他执法部门都无事中公示信息。事后公开方面,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局外,其他部门均无事后公开信息。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部门基本落实了文字记录,但音像记录不足。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县工业商贸局等未配备执法记录仪;各执法部门的音像记录设备还不具备数据实时传输功能,记录数据采集效率还有待提升;各执法部门均未制定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衔接规定,没有对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对象作明确区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用语等还不够规范。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除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审计局(审理意见书)有法制审核意见书外,其余执法部门均以集体讨论(会议讨论)决定代替法制审核;只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其余部门均未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有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核人员以外,其他部门法制审核力量都比较薄弱,法制审核人员能力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人员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理解不够深入透彻,对具体工作要求把握不准确,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系统、全面。

(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大部分执法部门都没有广泛宣传“三项制度”,“三项制度”示范活动开展得少。除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外,其余各部门都未组织开展“三项制度”业务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充分认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工作,巩固深化“三项制度”现有工作成果,规范提升落实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要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音像设备配备使用、记录资料使用管理、行政执法用语规范等配套制度,理顺工作机制和流程,明确职责分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文字和音像记录使用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工作流程,形成规范、顺畅、高效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度体系。

(三)要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管理,持续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强化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的理解和运用,提升执法人员规范落实能力;要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注重提升法制审核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法律专业素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四)要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定期组织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评自查,通过案卷评查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行政案件案卷要随立案随立卷、随办结随归档,做到一案一卷,文书材料要完整,卷宗纸张要统一以备查阅。

中共靖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