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新桥农场,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在我县落地,一体推进法治靖边、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县委依法治县办结合我县实际及各协调小组意见,草拟并形成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7月15日18:00前将书面意

见反馈至县委法治县办秘书股(党政办公大楼803办公室),逾期未提出意见和建议视为无意见和建议。

附件:《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中共靖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一年。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市县委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靖边、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践行法治为民,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保障和服务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深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统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推动各乡镇和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列入党校重点课程,推动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系统培训轮训。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确保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各类媒体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靖边的生动实践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便民服务心)、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单位

(二)全面贯彻宪法学习宣传实施。把宪法法律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对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范有序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组织开展宪法学习贯彻和相关法律实施的执法检查活动,培育全社会尊崇宪法意识,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各镇(便民服务心)、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单位

二、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指导协调推动落实职能作用,实现党保证执法、促进司法、带头守法,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县有效实施。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带头作用,统筹推进法治靖边、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全面落实好党内法规和制度。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各协调小组,各镇(便民服务心)、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单位

(四)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根据中央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和陕西省“六大工程”之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配齐配强专门工作力量,确保高效规范运转,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依法治县办、各协调小组,各镇(便民服务心)、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单位

(五)全面推进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将靖边县贯彻“一规划两方案”的实施方案作为推进中央和省市委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在我县落地的重要抓手,指导推动各乡镇和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确保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各协调小组、各镇(便民服务心)、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单位

(六)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和工作机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完善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相挂钩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述法”制度、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等情况督查指导。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各镇(便民服务心)、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单位

三、着力服务保障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大局

(七)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县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实现一个目标、突出三大重点、打造六大产业、推进五项工程”的战略目标,力争进入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强县,打造省级乡村振兴样板县,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持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建设,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

(八)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实施《靖边县优化营商环境实现“靖快办”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严格落实《靖边县领导干部包抓民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靖边县营商环境问题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打出一套营商环境“组合拳”,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保障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大简政放权、减证便民力度。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推进实现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府办、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镇(便民服务心)、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单位

(九)大力加强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民法典,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产权。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持续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纠正常态化机制,规范相关执法司法活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内生动力。加强数据、知识、环境等领域产权制度建设。持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涉企“挂案”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监督

(十)全面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体系,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实体审查与平台运用深度融合,提升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组织开展与公平竞争要求不符或不利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各镇(便民服务心)、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单位

五、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职能体系

(十一)加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力度。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培育打造出一批全县示范创建单位,为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奠定坚实的基础,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各协调小组、各镇(便民服务心)、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单位

(十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县实施方案,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及时调整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推动权责清单与各类专项清单的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各镇(便民服务心)、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单位

(十三)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实行县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向县委和县人大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推动制定公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针对合法性审查“走形式”等问题,健全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相关配套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

(十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五大领域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挖掘培育示范典型。推动完成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及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及各行政执法部门

(十五)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运用好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调整完善“两轻一免”清单、扩大适用范围,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建立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镇(便民服务心)、街道办及各行政执法部门

(十六)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效实施《靖边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2年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推行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大听证审理和实地调查核实力度。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建立完善行政复议人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

(十七)切实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基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职能配置,确保司法所切实担负起协调推进乡镇法治建设、夯实全面依法治县基础的重任。探索由司法所承担乡镇法制审核、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提升基层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各镇(便民服务心)、街道办

六、全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十八)统筹谋划政法领域改革任务。制定2022年全县政法领域改革工作要点和任务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定期通报落实情况,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十九)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健全执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运行机制,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二十)全面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健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保障机制。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推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全覆盖。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完善司法救助制度。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二十一)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构建“刑事涉财一体化”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少捕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完善审查逮捕规定。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完善刑罚执行制度。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二十二)建立完善纪法协同衔接机制。贯彻落实《监察法实施条例》,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二十三)健全完善办案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统筹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和办案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构建权责一致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新机制。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七、不断夯实全面依法治县社会基础

(二十四)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强化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制定“八五”普法考评指标体系。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自觉履行普法责任。深入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普法。广泛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活动,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三大工程”。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各镇(便民服务心)、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单位

(二十五)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青少年“关键群体”。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强化校园普法主阵地建设,注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促进、宣传、关爱,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司法局

(二十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新媒体普法。持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靖边法治文化品牌,大力推行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建设,着力打造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化创作、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活动开展“四大品牌”,实现县、镇、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拓展普法覆盖面。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便民服务心)、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单位

(二十七)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巩固和深化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快发展律师、公证、调解、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队伍。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强化教育、管理和服务,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加强急需紧缺法治人才培养,为全面依法治县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二十八)推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落地落实,整合律师、公证、调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动“互联网+智能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各项业务全流程“网上办”“指尖办”。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工作。持续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二十九)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培育和创建“六好”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健全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化解机制,深化诉源治理,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房地产、教育培训、新业态等重点领域风险,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完善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制度机制,依法打击“黄赌毒拐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新型网络犯罪高发态势。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镇(便民服务心)、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单位

八、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三十)加大法治建设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负责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各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整体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进展成效。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市委关注的重点工作开展督察,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汇总报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各协调小组、各镇(便民服务心)、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单位